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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外事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外事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专业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等)
第二部分 芒市外事办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芒市外事办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方针政策和各项涉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对外事工作的指示、部署,并根据授权,协调有关部门的外事活动。
2.督促检查我市各乡镇和市直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协调全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事务。
3.结合我市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外事调查研究;跟踪、了解周边国家政治、经济形势,重点研究了解邻国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动向,为市委、市政府的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4.办理市委、市人大、政府和市政协的对外事务;做好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
5.根据授权归口管理因公出国(境)事务,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事务的报审、报批相关事宜,承办市级领导的重大对外交往事项和市级领导出访报批事宜。
6.负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缅边境芒市段的界务及涉外事务;指导参与边境会谈、会晤;根据外交部和省、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定期对中缅边界芒市段进行内查或联检。
7.负责外国新闻媒体记者来我市的采访事项;指导有关部门安排外国记者采访活动。
8.负责中共芒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芒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工作。
9.根据授权,负责有关国家在我市常住专家、学者的管理。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州人民政府外事办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芒市外事办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芒市外事办内设3个股室(综合股、边境股、国际合作股),核定编制数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6名,工勤编制1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会务、接待、档案、保密、图书资料、印鉴、办公自动化、财务、统计、人事、后勤、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机关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中缅边境芒市段的界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边界事务;负责外事界务员的管理和培训;开展边境外事调研,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负责或参与接待邻国边境地区来访代表团(组);负责邻国毗邻地区人员进入边境地区进行公务活动的有关事项;管理边境涉外事务和领事事务,参与处置边境地区突发事件等涉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的外交方针政策,开展与周边国家的交往合作,指导和参与边境会谈、会晤;负责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事务的报审、报批相关事宜;承担芒市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外国人员来芒市访问邀请函的审发;承办领导对外交往事项的报批手续;承担重要外事活动的翻译工作;负责外国记者、援外项目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2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27万元(本级财力126.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6.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工资变动;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6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3.0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根据(云政外边〔2015〕64号)文件规定,外事界务员补助全部纳入中央转移支付总盘,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我市界务员人数为32人,全年共计金额19.2万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外事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外事办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外事办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外事办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芒市外事办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本部门年度发展规划,年度内单位使用预算资金达到的产出和效果。2021年度预算总资金126.2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总体目标:围绕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目标任务,科学制定部门各项指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着力抓实边境管理及界务员管理。根据年度计划预期实现的主要工作任务,单位在预期完成实现投入、过程和产出目标分值98分,完成总分值的98%。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外事办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1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履行节约原则,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芒市外事办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1.项目名称
无
2.立项依据
无
3.项目实施单位
无
4.项目基本概况
无
5.项目实施内容
无
6.资金安排情况
无
7.项目实施计划
无
8.项目实施成效
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2200111
[附件: 芒市外事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22203463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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