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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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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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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种类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环节的餐饮服务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计量工作等并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报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我局设11个股所级内设机构、6个副科级派出机构。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服务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提升队伍素质,不断健全和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各项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市场经济秩序得到不断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有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5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9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99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62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828.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8.10万元,上年结转37.71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1万元,增长0.18%。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预算较去年有所提高。上年结转与上年对比减少51.44万元,减少57.7%。减少主要原因为:相关非财政拨款部门拨入工作协作经费较去年大幅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28.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8.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8.10万元(本级财力1618.1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210万元。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21万元,增长0.18%。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预算较去年有所提高。其中:本级财政力安排经费较去年减少56.79万元,减少3.39%。减少主要原因为: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业务工作经费安排较去年有所减少。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较去年增加60万元,增长40%。增长主要原因为:去年本单位非税收入完成情况好,非税成本支出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28.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2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8.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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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组,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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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1828.1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90.77万元;机关商品服务支出35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29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采购预算资金26.41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828.10万元,与去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1749.89万元相比增加78.21万元。增长4.47%。增长主要原因:去年专项业务经费是按项目经费安排支出,今年专项业务经费是按基本经费安排支出。
(二)2020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无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5.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公务接待费6.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8.9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39.39万元相比,上升5.72万元,上升14.52%。其中,公务接待费与去年相比较无增无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上升5.72万元,上升17.2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5.72万元,上升17.24%;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机构改革,部门工作职责较往年有所增加,工作任务日益繁重.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安排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通讯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358.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做好商事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2)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全市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全面完成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监管任务,确保覆盖面100%
(4)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规划部署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动质量强市工作开展
(6)强化行政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网络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推进我市网络消费环境,推进我市网络市场整体环境优化。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140011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