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21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目录
中国共产党芒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政法委作为党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维护稳定、综治维稳、创建“平安芒市”、610工作、见义勇为、禁毒防艾、执法监督、工作协调、队伍建设等繁重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政法各部门,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设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办、610办、依法治市办、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禁毒防艾办9个股室,其中内设有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治办3个,合署办公的办公室有610办、依法治市办、综治办、维稳办、法学会、禁毒防艾办6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
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全市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督促办理社会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提前做好对事态发展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2、全面强化边境管理。以“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工作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毗邻国家人员“三非”活动、缉枪治爆、反走私综合治理、边境狩猎、打击境外赌场等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查严打打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市边境一线安全稳定。密切关注边境局势动态,紧盯边境维稳情报信息搜集,深入推进情报分析研判,在各边境乡镇建立兼职情报信息员,广辟情报信息来源。深入开展“让红袖章飘起来活动”,积极发动各沿边乡镇、村寨护村队、民兵、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合力强化边境堵卡查缉、巡逻管控工作,极大地增强了边境地区治安防控能力。
3、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预警机制。一是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方针,坚持落实周分析、月研判的维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全市不稳定因素及纠纷苗头,并及时做好预警和稳控。二是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化推进“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有效地遏制基层矛盾纠纷的上移。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涉稳事(案)件处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度。
4、抓好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按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狠抓“人口、出租房、特殊场所、校园安保、物流寄递业、戒毒康复、巡逻防控”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影响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做到守住边、治好源、控住面、管住人、看住物、守好门、防住事。
5、抓好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与边境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3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了总立案和“两抢一盗”立案双下降。
6、抓好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和“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狠抓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7、抓好禁毒重点整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以 “零点大收戒”、“净边”、“除冰肃毒”专项行动等多个禁毒专项战役为抓手,狠抓落实好公开查缉、专案侦查、拔钉子、打击零星贩毒、集中收戒等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65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5.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5.49万元(本级财力655.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5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5.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0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655.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51.64万元(行政人员支出工资214.04万元、人员支出其他37.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55.49万元,比2019年584.29万元增加了71.20万元,增加比率12.19%。
(二)2020年基本支出655.49万元,比2019年基本支出292.29万元增加363.20万元,增加比率124.2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1.64万元,比2019年255.73万元减少4.09万元,减少比率1.6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调动、调出人员比调入人员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78.25万元,比2019年36.56万元增加341.69万元,增加比率为934.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2020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9年292.00万元减少292.00万元,减少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2020年没有项目支出。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20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2.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9.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12.05万元相比,无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变动;公务接待费2.99万元,无变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378.25万元,比2019年36.56万元增加341.69万元,增加比率为934.6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科目调整,2020年没有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扎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全市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督促办理社会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提前做好对事态发展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2、全面强化边境管理。以“党政军警民联合强边固防”工作和“边境地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毗邻国家人员“三非”活动、缉枪治爆、反走私综合治理、边境狩猎、打击境外赌场等系列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查严打打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了我市边境一线安全稳定。密切关注边境局势动态,紧盯边境维稳情报信息搜集,深入推进情报分析研判,在各边境乡镇建立兼职情报信息员,广辟情报信息来源。深入开展“让红袖章飘起来活动”,积极发动各沿边乡镇、村寨护村队、民兵、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合力强化边境堵卡查缉、巡逻管控工作,极大地增强了边境地区治安防控能力。3、有效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常态化排查预警机制。一是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方针,坚持落实周分析、月研判的维稳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及时发现全市不稳定因素及纠纷苗头,并及时做好预警和稳控。二是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化推进“三·三”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最大限度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有效地遏制基层矛盾纠纷的上移。三是认真落实重大涉稳事(案)件处级领导包案责任制度。4、抓好综合治理,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按照“源头治理、系统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狠抓“人口、出租房、特殊场所、校园安保、物流寄递业、戒毒康复、巡逻防控”管理,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影响治安稳定的主要因素,做到守住边、治好源、控住面、管住人、看住物、守好门、防住事。5、抓好合成作战,严打各类刑事犯罪。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与边境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3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实现了总立案和“两抢一盗”立案双下降。6、抓好专项斗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州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和“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狠抓落实,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7、抓好禁毒重点整治,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以 “零点大收戒”、“净边”、“除冰肃毒”专项行动等多个禁毒专项战役为抓手,狠抓落实好公开查缉、专案侦查、拔钉子、打击零星贩毒、集中收戒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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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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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02中共芒市委政法委_202001220935512020021409080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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