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9年,我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6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6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涉及资金557.41万元(人大代表建议391.86万元,政协委员提案165.55万元),通过实地查看,结合实际情况,经与代表及委员商议,办理结果分为A类12件,B类39件,C类9件,按照民生优先,保障重点的原则,经过梳理,我局纳入资金安排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安排资金22万元(人大代表建议22万元,政协委员提案0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
一是现行规定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资金远不能满足需求。按照《芒市人大代表提出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9年全市共安排专项资金600万元,专项用于解决市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资金需求。但从2018年的受理情况来看,仅仅我局承办的涉及资金安排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资金需求就达557.41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因此,对于各位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所提的建议和提案资金只能压缩在30万元内。
二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点多面广,资金效益难以充分发挥。
由于我市地处边疆,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条件恶劣一直是制约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因此,各届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中,农林水基础设施类的建议和提案占了85%以上,且项目实施地大多位于山区、半山区,项目实施成本高。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可用于安排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专项资金十分有限,加之各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项目点多面广,资金效益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困难,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提案办理要求,积极筹措资金,通过制定专项拨付计划,按照“先建后补”的资金兑付原则,对以往欠拨代表建议专项资金每月有计划进行拨付。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坚持以培植财源建设为核心、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为主线,按照经济发展促进财源建设、财源建设扶持项目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挖掘新的财源增收潜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壮大地方政府财政“蛋糕”,增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专项资金总量,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和谐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