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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财政局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1910   作者:  日期: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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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财政局2018年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芒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芒市财政局概况

  1. 主要职能

        芒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拟订和执行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改革和完善市乡财政管理体制

        贯彻执行国家市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上级对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市各预算单位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二承担市政府交办的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多双边财经对话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

        十三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十五承担市政府金融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承担市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金融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机关

        十八职能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底,芒市财政局内设有2个副科级机构:芒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芒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7个股室办中心(含遮放农场财政所)。核定编制36名,其中:公务员编制29名,参公管理2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2名;在职干部职工64人,其中,公务员52名,工勤人员10人,参公管理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827.64万元与上年1299.18万元相比增加2528.46万元,比上年增194.62%;原因为农开办土地开发治理项目资金、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行政帐套,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3802.61万元,与上年1267.75万元增2534.86万元,同比增199.94%;原因为农开办土地开发治理项目资金、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行政帐套,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其他收入25.03万元来源为税务手续费,同比去年31.43万元减6.4万元,同比下降20.36%。

    本年收入其中基本收入为1248.43万元,项目收入为2579.21万元。基本收入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收入主要用于农开办、综改办专项资金以及非税局五金矿厂家属区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827.64万元与上年1299.18万元相比增加2528.46万元,比上年增194.62%其中:本年工资福利支出966.88万元与上年806.72万元相比增加160.15万元,比上年增19.85%;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贴以及绩效奖励金发放;本年日常公用经费281.55万元上年426.23万元相比减少144.68万元比上年减少33.94%;减少原因非税开展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出让金等工作以及综改办、农开办项目工程咨询费、服务费一部分摆入项目支出另外一部分减少原因为2018年没有奖励金发放;行政事业项目支出2579.21万元同比去年去年66.23万元,比上年增加3794.32%;增加原因为开办土地开发治理项目资金、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行政帐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8.4万元。与上年1232.95对比增加15.45万元,同比增加1.25%,主要原因是因为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1.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7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66%。对个人家庭补助65.32万元,占基本支出5.23%。办公设备购置11.1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行政工作任务及农开办、综改办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79.21万元。与上年66.23万元对比增加2512.98万元比上年增加3794.32%;增加原因为开办土地开发治理项目资金、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行政帐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8年支出38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4万元,项目支出2579.21万元,同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1267.75万元增加2534.86万元,同比上年差异率为199.95%,主要是因为农开办土地治理资金以及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财政局行政帐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支出380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4万元,项目支出2579.21万元,同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1267.75万元增加2534.86万元,同比上年差异率为199.95%,主要是因为农开办土地治理资金以及综改办四位一体、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并入财政局行政帐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公”经费总额2018年三公经费8.99万元比2017年9.1万元,下降了0.11万元,下降了1.2%;其中: 本单位今年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共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9万元比2017年4.37万元,下降了0.08万元,下降了1.8%;2018年接待费4.7万元,共接待了35批次,240人次比2017年接待费4.72万元,下降了0.02万元,下降了0.4%,三公经费窦没有超过上年数,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方针。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99万元。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9万元,占47.72%;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占52.2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队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万元共接待了35批次

芒市财政局三公情况对比表

2018年三公经费

预算数

支出数

2017年三公经费

预算数

支出数

(一)支出合计

150,000.00

89,968.67

(一)支出合计

150,000.00

90,976.17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0,000.00

42,970.67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00,000.00

43,761.17

  2.公务接待费

50,000.00

46,998.00

  2.公务接待费

50,000

47,215.00

  3.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

  3.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

  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35

  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37

  5.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240

  5.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235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1.07万元,与上年238.09万元增加12.98万元,同比增加5.45%主要原因日常办公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芒市财政局资产总额636.1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5.96万元,固定资产460.1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75万元。报废报损资产账面原值21.7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6.16 

175.96 

460.2

221.42 

48.2 

 

190.5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3、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5、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7、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8、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9、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0、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1801111

 [附件: 芒市财政局2018年度决算公开表格20191010051730397
文章来源:芒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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