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荣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中山乡芒丙村委会老官寨村民小组列入抵边村寨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边境居民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6号)文件内容:“芒市辖区内的抵边乡镇,抵边行政村及抵边自然村(包含离国界线距离1公里范围内的自然村及搬迁点)。中山乡抵边自然村12个,分别为:尖山、青树、黄家寨(芒丙)、新官城、芒丙、罗胡山、小街、小水井、允外、芒告、户板、芒杏”。另,符合抵边自然村民小组的条件:一是本村民小组必须在抵边乡镇和抵边村委会辖区内的自然村民小组;二是本村民小组辖区面积范围必须要有国界线。经外事办多方核实,中山乡芒丙村委会老官寨村民小组辖区内没有国界线,故不能纳入抵边自然村民小组的范围。
感谢您对家乡老百姓福祉的关心和对芒市外事工作的支持,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