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芒市外事办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www.dhms.gov.cn/wsb”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公开内容,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芒市外事办信息公开检索场所: 综合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1.受理申请机构。
芒市外事办综合股。
2.申请表的获取
申请人可在芒市人民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专栏上下载电子版本。
3.申请的提交
(1)通过传真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传真至芒市外事办综合股。
(2)通过信函方式。申请人将申请表邮寄至芒市外事办。
(3)通过现场(含书面、口头)方式。申请人到芒市外事办综合股提交申请。
4.申请办理流程
5.芒市外事办公室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按市发改局、财政局制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芒市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单位名称:芒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股。
办公地址:芒市斑色路16号。
办公时间:08:00—12:00,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2126794。
传真号码:0692—2126794。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向芒市外事办公室综合股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