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2020年4月30日以来,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小时均值已经恢复至90以下,且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预报,5月7日至13日德宏(芒市)环境空气质量趋势优至良。经会商研判,决定解除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除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
自2021年5月7日17:00时起解除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并终止2021年芒市第一次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及应急响应。
二、继续抓好常态化防治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继续按照《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1〕73号)要求,抓好常态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
三、加强组织保障,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抓好队伍建设,保障队伍不散,继续抓好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成效,于2021年5月25日前报送芒市2021年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总结至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未尽事宜,请与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联系。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删减后公开) 2021年5月7日
源文件:市政府办便签〔2021〕165号 关于解除2021年芒市第一次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预警及终止应急响应的通知(点击可下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