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芒市关于稳妥推进部分行业场所复工复产的通告

浏览量:28059   作者:  日期:2021/4/19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形势,尽可能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经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分批分阶段恢复部分行业场所经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准备阶段

   2021年4月20日至23日,KTV、网吧、酒吧、游戏厅、桑拿洗浴、足浴、电影院、棋牌室、美容院、健身房、美甲店、游泳场馆及个体诊所、门诊部暂缓对外营业,零售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期间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排查员工近14天旅居史,督促员工做好自我健康检测。发现境外旅居史、瑞丽市旅居史或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报告所属社区,督促其进行核酸检测。

   (二)督促员工注册登记“德宏抗疫情”微信小程序(中国籍和外籍员工)和“云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中国籍)。

   (三)排查员工疫苗接种情况,督促员工密切关注社区通知,积极主动接种疫苗。

   (四)对经营场所至少进行2次全覆盖清扫、消毒、通风。

   二、复工复产阶段

   根据场所特点,分批有序复工复产:

   (一)2021年4月24日,餐馆、美容院、美甲店、足浴在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营业,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餐馆恢复营业后暂不得承接举办婚宴等喜宴);个体诊所、门诊部和零售药店恢复正常营业,恢复后严格诊疗、销售行为,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理,充分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二)2021年4月26日,KTV、网吧、酒吧、游戏厅、桑拿洗浴、电影院、棋牌室、健身房、游泳馆等人员流动性较大且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在确保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恢复正常营业,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三、压实防控责任

   各市场主体恢复营业后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宣传、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不严格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若疫情形势发生变化须调整防控措施,将另行发布通告。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692-2114921。



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上一篇:芒市风平镇弄坎建云页岩砖厂等14个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 下一篇: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