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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财务收支审计

浏览量:36502   作者:  日期:202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6月2日,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芒市农业农村局2018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芒市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的与审计有关的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芒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批复项目19计划总投资1680万元。其中1.芒市2018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美丽宜居乡村项目总投资94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0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资金240万元)。2.第三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美丽宜居乡村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40万元(扶贫攻坚补短板)。

实际完成项目19含补短板乡镇实施的先建后补4),已完成市级验收,所完成的项目已交付各村民小组使用。

具体建设的村寨为: 

1.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芒晃村民小组;2.芒市镇河心场村委会白坟村民小组;3.遮放镇河边寨村委会拱撒村民小组村内道路建设;4.勐戛镇杨家场村委会杨家场村民小组;5.五岔路乡五岔路村委会帮岭三组;6.芒海镇吕尹村委会拱卡村民小组;7.西山乡芒良村民小组村容村貌整治项目;8.遮放镇河边寨村委会村容村貌整治项目;9.风平镇遮晏村委会坝么村民小组公房建设项目;10.风平镇芒里村委会芒里新寨道路硬化项目;11.风平镇风平村委会项允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2.中山乡木城坡村委会塔扇沟村民小组村内道路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13.芒海镇芒海村委会赖南村边境“四位一体”项目;14.风平镇芒赛村委会老光村民小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5.轩岗乡丙茂村委会芒端、屯勐村内道路硬化项目;16.轩岗乡芒广村委会上帮瓦村内道路建设项目;17.江东乡花拉厂村委会花拉厂村容村貌整治建设项目;18.五岔路乡梁子街村委会老石牛村村内道路建设缺口项目;19.遮放镇河边寨村委会拱撒村民小组公房建设。

(二)资金筹集及管理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4月30日,2018年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收到芒市财政局拨款1680万元

支付到各施工单位1676.50万元,其中:芒市政研室支付896万元;芒市轩岗乡、江东乡、五岔路乡、遮放镇支付283万元芒市农业农村局支付497.50万元

收支结余3.50万元,其中: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芒晃村1.55万元中山乡木城坡村委会塔扇沟村1.95万元,结余的原因是实际审定价低于指标预算。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的2018年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通过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排水沟、生态池、厕所建设等,改善了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激发村民发展生产和增收致富的信心,使村容村貌有一个大的改观;带动农民生活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并逐渐引导农民融入城市文明中。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和相关法规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设立专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审计建议

(一)继续督导各项目村管好用好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持续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针对项目结余资金情况,尽快按照相关程序报批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芒市审计局将依法对本报告向社会公告。


文章来源:芒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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