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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文件的通知

浏览量:4174   作者:  日期:2020/1/13

云发改价格〔2020〕6号

各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发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执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政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国家出台新的高可靠性电价政策前,云南电网继续执行《云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价格〔2017〕158号)规定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保持政策连续性,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各州(市)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各地执行中的情况,及时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一年。


附件:云南省高可靠性供电费征收标准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5日

云南省高可靠性供电费征收标准表

文章来源:芒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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