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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2020年1月至6月环境空气质量专报

浏览量:12223   作者:  日期:2020/7/8

为使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综合施策、联防联控、全民发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战。

一、芒市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01月至6月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国家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监测数据按实况评价20201月6月实测17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3%,其中“优”86天,占比例为48.3%;“良”89天,占比例为50%;轻度污染3天,占比例为1.7%2019年同期相比:“优”的天数增加35天,轻度污染增加3天,影响芒市环境空气质量轻度污染的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O3-8h。虽然与2019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100%相比下降了1.7%,但监测指标污染物浓度下降明显

2019年同期相比,监测的6项指标中有5项的浓度降低、1项浓度持平。分别为:PM2.5平均浓度为29μg/m3 ,较2019年同期的31μg/m3下降6.45%PM10平均浓度为53μg/m3,较2019年同期的60μg/m3下降11.67%;O3八小时平均浓度为87μg/m3,较2019年同期的96μg/m3下降9.37%;SO2平均浓度为8μg/m3,较2019年同期的10μg/m3下降20%;NO2平均浓度为20μg/m3,较2019年同期的21μg/m3下降4.76%;CO平均浓度为0.8mg/m3,较2019年同期的0.8mg/m3持平。

(二)20206月空气质量状况

按实况评价20206月实测2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优”28天,占比例为96.6%;“良”1天,占比例为3.4%。与2019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持平,“优”的天数较2019年同期增加了5天。

2019年同期相比,监测的6项指标中有4项的浓度降低、2项浓度上升。分别为PM2.5平均浓度为12μg/m3 ,较2019年同期的13μg/m3下降7.69%PM10平均浓度为27μg/m3,较2019年同期的28μg/m3下降3.57%;O3八小时平均浓度为57μg/m3,较2019年同期的80μg/m3下降28.75%;SO2平均浓度为7μg/m3,较2019年同期的12μg/m3下降41.67%;NO2平均浓度为14μg/m3,较2019年同期的10g/m3上升40%CO平均浓度为0.7mg/m3,较2019年同期的0.6mg/m3上升16.67%。

二、数据(实况数据)

从各项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指标数据看,芒市20201月6月2019同期相比,监测的6项指标对比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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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1月至6月2019同期芒市污染物浓度对比分析图

受全球气候变暖和厄尔尼诺事件导致的异常气候影响,持续高温少雨,造成臭氧浓度升高。根据气象资料,2020年春季我市阶段性温高雨少天气突出,1月中旬至4月中旬降雨持续偏少正常至偏高,导致3月下旬至4月中旬气象干旱显露并发展加强同时,芒市盆坝区域静风频率高,全年风速较小;大气层结稳定,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人为活动集中,易出现逆温现象,两边地势较高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大气环境容量较小,且芒市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主导风向为西南风,西南方向县市及周边国家产生的污染物可沿芒市大河河谷输送至芒市城区,到达东北部山地后被阻挡,与城区污染物交汇造成污染物浓度的迅速升高。芒市城市周边和山区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还相对滞后,存在污染物从城市周边乡镇随风向漂移到城区。

6月,NO2CO平均浓度有所上升,主要是6月芒市主要以阴雨天气为主,这样的气象条件有利于控制PM2.5和PM10的产生,但伴随阴雨天气也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静稳气象条件,根据芒市2018—2019年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报告,NO2CO大部分产生于道路移动源,并且排放总量没有减少,因此造成了污染物在近地面累积,导致NO2CO两项指标的平均浓度有所增加,但也控制在合理区间。

  1. 防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从2018年芒市加强了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但今年以来的现场管理与2019年相比有所减弱,建筑材料覆盖率不高、现场降尘雾炮使用率不高、进出路口车辆清洗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露天焚烧没有完全禁止。芒市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杂草等防控和查处不力,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但都没有进行严厉的处罚,仅仅是以制止和教育。风平镇等高村机场跑道附近露天焚烧落叶杂草时有发生。

(三)建成区仍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2020年春节和元宵节的烟花爆竹燃放得到了较好控制,但仍未得到完全禁止,复工复厂的部分商铺还存在燃放鞭炮庆祝的现象。

(四)餐饮油烟特别是夜晚的烧烤摊点油烟管控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烧烤流动摊点有所抬头,固定烧烤店油烟净化装置质量参差不齐,使用不规范、不正常情况仍然存在。

(五)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尚未划定。根据芒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芒市大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在国一以下,属高污染、高排放车辆。芒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尚未划定,未明确低排放区的区域和排放阶段,导致在城区施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较严重。

四、下一步份防控重点

芒市2020年上半年出现了3天轻度污染天数(3月31日、4月1日、4月2日),虽然芒市采取的大量的应急工作措施,仍然不能改变污染天气的出现。只有在下半年全面加强污染防控力度,确保不再出现污染天气,才能保证到2020年年底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还要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芒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工作任务,仍是进一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及周边地区扬尘污染防控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闲置用地裸土、主干次干道交接口裸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节点,并进一步加快硬化工作。继续加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雾炮车抑尘频次,进一步提高城市建成区机械化清扫率,切实降低城区道路扬尘。

二是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的监管。建立健全城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机制,建筑施工工地要依据《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要求,切实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同时加快城市综合管廊和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加大城市渣土运输车入城管理工作,加大对城市道路大货车禁行、限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将禁行、限行措施落到位。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加大对禁放区内的巡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的行为。

四是加强落叶、垃圾、杂草、秸秆等露天焚烧管控。加大对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垃圾、杂草、秸秆等巡查检查,严格处置违法焚烧的行为。重点抓好农业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提高到85%以上。进一步压实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五包”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防控大面积焚烧带来的污染。

五是加强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管理。各乡镇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点,对进入森林防火区内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森林防火宣传,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进进山。禁止实施森林防火计划烧除,采取其他消除措施,消防火灾隐患。

六是加强矿山采石采砂场的扬尘治理。芒市的采石采砂大多位于城市的上风向,必须严格加强作业扬尘防控,防止污染物积聚和向城区移动。

七是完成非道路移机械低排放区划定,高污染、高排放车辆不得驶入低排放区作业,并逐步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车辆。

八是强化污染预警联防控协作机制。日常密切关注芒市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气象扩散条件,严格执行轻度污染预警及应急响应措施。

九是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管。切实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排污企业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在加强服务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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