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芒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综合施策、联防联控、全民发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打响2020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战。2020年1月,芒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明显,新年伊始开端良好。
一、2020年1月芒市空气质量状况
根据芒市国控监测站点监测数据,2020年1月实测26天(按实况评价),芒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其中“优”19天,占比例为73.1%;“良”7天,占比例为26.9%。2020年1月份空气质量“优”的天数比2019年1月份增加11天,空气质量“优”的天数大幅增加,各项污染物指标下降明显,说明芒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主要指标变化情况:SO2平均浓度为8μg/m3,较2019年同期的9μg/m3下降11.11%;NO2平均浓度为20μg/m3,较2019年同期的25μg/m3下降20%;PM10平均浓度为45μg/m3,较2019年同期的56.5μg/m3下降20.35%;CO平均浓度为0.8mg/m3,较2019年同期的0.8mg/m3持平;O3八小时平均浓度为55μg/m3,较2019年同期的68μg/m3下降19.12%;PM2.5平均浓度为25μg/m3 ,较2019年同期的28μg/m3下降10.71%。
二、数据分析
从各项空气环境质量监测指标数据看,芒市2020年1月份与2019年1月份相比,除CO平均浓度持平以外,其他5项指标均实现同比下降,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转好。详见下图。
2020年1月与2019年1月芒市污染物浓度对比分析图
根据往年的监测数据分析,春节期间是芒市全年空气质量较差、污染物指标较高的时段,针对此情况,2020年春节前夕,芒市提早部署、细心谋划,制定了详细的“芒市春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由于防控应对得当、措施到位,2020年春节放假期间,芒市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没有出现轻度污染以上的天气,且与2019年同期相比,除初五、初六空气质量指数(AQI)相同外,其余5天空气质量都明显改善,特别是大年初一改善尤为明显。
同时,根据气象资料,2020年1月1日-30日芒市气象观测站的降雨量为55.2毫米,比去年同期偏多34.6毫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42.3毫米。降雨量偏多,有利于抑制颗粒物的产生和扩散,有利的气象条件也给芒市2020年1月的防控工作带来有利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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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的主要措施
芒市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芒市加强领导、提早部署、精准施策,先后出台了《中共芒市委办公室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等节庆日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芒办发电〔2019〕100号)、《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2020〕48号)等大气污染防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二是继续加大秸秆露天禁烧执法力度。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焚烧工作的通知》(NO.271)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管控秸秆禁烧,抓实抓细秸秆、垃圾、落叶禁烧有关工作,在芒市建城区范围内查处、制止擅自焚烧垃圾、落叶违法行为5起。三是严格管控在建工地扬尘污染。共开展各类扬尘治理检查48余次,检查建筑工地29家,对城区未达到“6个百分百”“五个必须”要求的施工工地,责令其停工整改。四是强化渣土运输车辆的监管。对渣土车未覆盖、覆盖不严、超高、超载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拉运超高、未覆盖、遗漏遗撒、损坏市政公用设施、损毁园林绿化等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整改22起,立案查处6起,罚款6300元。五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对芒市城区范围内的各类露天烧烤摊点进行全面巡查治理,清理夜间烧烤占道经营违法行为253起,先行登记保存占道物品183件次,对各类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处罚4起,罚款4500元。六是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继续推进涉气“散乱污”企业分类处置,列入“散乱污”关停取缔类的23家企业现已全部自行拆除关停,17家升级改造类企业9家放弃改造,其余8家已完成监测并组织验收。七是切实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春节到来之前向机关单位和城市社区发放了《芒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社区居民大气污染防治的通知》,全市各单位和乡镇召开宣传会议50次,签订了《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2287份。其中勐焕街道召开宣传会议3次,签订了《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承诺书》962份。公安机关加大对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力度,1月1日至1月31日,全市共接报烟花爆竹类警情8起,办理违反“烟花爆竹燃放”案件7件,查处违法人员7人。其中:春节期间(1月24日至1月30日)办理违反“烟花爆竹燃放”案件5件,查处违法人员5人。春节前期,芒市应急管理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违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3起,没收暂扣鞭炮130封,礼花43件,玩具烟花616盒。目前,烟花爆竹零售点从2018年的181户减少到84户。通过各项工作措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较往年明显减少,全社会文明过节的氛围逐渐浓厚。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协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部门沟通协调还需加强。
二是芒市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杂草等宣传不到位,防控和查处不力,露天焚烧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春节期间禁燃区内仍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发生,宣传、制止、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是建筑工地、城市裸土、道路扬尘还没有得到全面的、更好的控制,主要污染物仍未颗粒物污染。
五、关注重点及防控建议
根据气象预测,2020年2月芒市降雨量35毫米,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多8.6毫米,偏多33%;2月芒市平均气温为15.0℃,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高0.5 ℃。从气象趋势预测来看,虽然2月芒市降雨量偏多,但平均气温正常略高,白天气温高,蒸发量大。每年的2、3、4、5月份都是大气污染高峰区,面临的防控任务更为艰巨,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扎实开展大气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提升芒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工作任务,仍是进一步加强城市扬尘污染防控。PM10主要来源于城市扬尘污染,因此必须强化扬尘防控措施。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勐焕街道、芒市镇、风平镇等配合,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城市及周边地区扬尘污染防控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梳理排查城市闲置用地裸土、主干次干道交接口裸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节点,并进一步加快硬化工作。同时,加大城市主要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措施的监管。由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加大城市渣土运输车入城管理工作。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加大对城市道路大货车禁行、限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将禁行、限行措施落到位。
二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配合,采取有效措施清明节期间城区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管控。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和倡导文明过节方式,严防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污染。
三是加强落叶、垃圾、杂草、秸秆等露天焚烧管控。进入2月份以后,天气继续保持晴好,空气湿度进一步降低,进入全年露天焚烧落叶、垃圾、杂草、秸秆的集中污染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大管控工作力度。由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加大对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垃圾、杂草、秸秆等巡查检查,严格处置违法焚烧的行为。各乡镇要进一步压实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秸秆禁烧“五包”工作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防控大面积焚烧带来的污染。
四是加强矿山采石采砂场的扬尘治理。芒市的采石采砂大多位于城市的上风向,必须严格加强作业扬尘防控,防止污染物积聚和向城区移动。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加强采石采砂的扬尘污染防控工作。
五是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的监管。由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牵头负责,切实加大监管、监察力度,对违法违规排污企业继续采取“零容忍”态度,在加强服务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
六是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对严重不作为的单位及责任人移交市纪检监察委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