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室字〔2019〕12号)要求,现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部分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58-16)”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没有对整改方案明确的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相关地区和部门未有效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致使部分整改措施没有落实到位。截至2018年5月,全省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仍有37个环境问题未整改到位。”
二、整改责任单位
芒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2018年9月前,芒市人民政府制定杜绝上东水电站尾水排入勐板河引水渠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芒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19日制定印发了《芒市上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勐蚌河电站整改实施方案》(市政府办便签〔2018〕412号),同时由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牵头制定《芒市勐板河水库引水口分流堰工程实施方案》。
整改措施2:“2018年12月底前,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确保电站尾水不进入勐板河引水渠”
完成情况:芒市勐板河水库引水口分流堰工程于2018年12月13日竣工,芒市上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勐蚌河电站尾水不再流入勐板河水库引水渠。
四、验收情况
2018年12月27日,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水利局、勐蚌河电站、设计公司等单位共同对芒市勐板河水库引水口分流堰工程进行了实地查看,一致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并提出了监管措施,要求对分流堰设置的引水闸门配锁,明确由勐板河水库管理所专人负责管理,坚决做到“引水不发电,发电不引水”。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人民政府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联系电话:0692-213200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