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对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问题公示

浏览量:7813   作者:  日期:2018/5/24

生态环境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第18督查组于2018520日进驻芒市开展工作。截至523日,第18督查组向芒市人民政府交办督查问题3项,现已转给相关部门和乡镇办理。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8284)相关要求,现将交办问题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二级保护区内有一个木耳种植点,位于拦砂坝上游500米处,废弃的菌包随意堆放在二级保护区附近,部分漂浮在水面。

处理建议:3天内办结

整改时限:2018526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部门:芒市镇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二、交办问题:在一级保护区内有一个窝棚,棚内有一头牛、20余只鸡。

处理建议:3天内办

整改时限:2018526日前完成整改

责任部门:芒市镇人民政府

配合部门:市农业局、市水利局

三、交办问题:二级保护区内一水电站废机油随意堆存。

处理建议:废机油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整改时限:2018526日前完成废机油整改。

责任部门:市工业和商务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芒市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文章来源:德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
上一篇:(没有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没有下一篇文章)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