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以下企业所申请的按期经营许可已通过审查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现予以核准并通告。经审查,本行政机关拟决定准予该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瓶装燃气门市事项申请。现将审批结果予以通告,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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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许可证编号 |
经营类别 |
经营区域 |
登记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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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华友边境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遮放液化气供应站 |
蔡岩广 |
云202112017013S |
瓶装燃气门市<液化石油气> |
芒市 |
云南省德宏州芒市遮放镇街子 |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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