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严禁转租出借

浏览量:9788    作者: 日期:2020/12/7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的居住人员须为通过严格的申请、审核、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摇号配租的特定保障对象。严禁将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向特定保障对象以外的亲朋好友或其他人员转租、出借。

          近年来,芒市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问题不断凸显,且屡禁不止。为有效防止转租出借现象,确保公共资源得到公平有效分配,芒市住房保障部门一直在努力。一是在芒市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公租房小区引进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对公租房小区进出人员进行有效管控,坚决遏制公租房转租出借现象。“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实施以来,共腾退住房近1000套。二是定期开展入户走访工作,对转租出借进行排查。2020年以来,共排查出违规转租出借90余户,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清退处理。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释放了被违法违规占用的公共租赁住房资源。



根据《德宏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有转租、出借的行为的,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希望广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知法守法,珍惜且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转租出借行为。同时,欢迎广大保障对象及群众共同监督,群防群治,积极对公共租赁住房转租出借行为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监督热线:3028432。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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