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芒市存量房交易活动的温馨提示

浏览量:18349    作者: 日期:2020/2/21

近期芒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芒市存量房交易活动十分活跃。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芒市住建局提醒广大购房人,在存量房房交易活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首先应当查看出售的房屋是否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避免购买到虚假房源,房源属实的,还应当查看是否存在抵押或查封等限制条件,核实清楚房屋权利状况,再决定是否交易。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房源的,委托人或者购房人都应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已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批准书》的,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否则该代理销售行为属于违规销售行为。

三、2018年6月起,芒市住建局全面启用了芒市存量房交易网签系统,买卖双方可自行到芒市政务中心申请办理存量房交易网签,或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存量房网签合同进行交易。咨询电话:0692—2272810。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