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更加严峻复杂形势,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迅速、有力、周密、稳妥开展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规范全乡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临聘人员、国有企业人员)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带头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排查、出入管控、采样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隔离观察等防控工作。
二、要带头遵守市、乡两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通告要求,疫情期间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节日宴席、生日宴席、升学宴席、婚宴请等群体性聚餐聚集活动。
三、要按照市、乡两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从严落实应急预案,认真履行所承担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切实加强责任辖区网格管理,特别是重点人群摸排要无死角、全覆盖,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严禁在走访排查、疫情管控、医疗救护等工作中敷衍应付、擅离职守、失职失责等行为。
四、要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等扰乱经济秩序活动。
五、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外出离开芒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自瑞丽返回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有过接触等按规定需报告的情形,必须立即如实向所在村组、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乡纪委将进行巡回督查,疫情期间,对拒不带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部门负责人及个人严肃追责通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停止时间由中山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发布。
中山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