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7279    作者: 日期:20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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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1-1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预算01-2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预算01-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预算02-1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预算02-2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预算03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预算04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预算05-1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预算05-2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预算05-3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预算06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07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08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预算09-1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预算09-2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10表)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搬迁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中的问题,维护搬迁安置项目区社会稳定。

2.拟订搬迁安置方案,编制搬迁安置实施规划,分解落实搬迁安置工作任务。

3.按照批准的后期扶持规划设计,管理和调度资金,编报后期扶持实施项目及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按要求上报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统计报表。

4.根据市政府委托,与相关乡镇及群众签订搬迁安置协议。

5.按照规范程序和批准的施工设计,组织实施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

6.负责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自检自查和验收。

7.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护搬迁安置项目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8.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后期扶持股、安置规划股、财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立足岗位,继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2.协调德宏州龙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按照《芒市弄另电站定产补粮协议》规定,兑付2022年弄另电站生产安置人口50户库区淹没水田定产补粮折价资金15.00万元。

3.认真做好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2022年水库移民直补资金。

4.按照《芒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组织实施好芒市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重点抓好“美丽家园、小康库区”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5.按照《芒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认真编制好2022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6.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继续抓好挂钩点风平镇吉祥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7.认真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工作。

8.继续抓好勐板河水库水源地搬迁扫尾工作。

9.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州搬迁安置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6.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与上年48.40万元增加187.87万元,增长388.16% ,主要原因分析:1.单位自有资金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2.单位机构改革,新调入事业人员6人,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27万元(本级财力136.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48.40万元增87.87万元,增长181.55% ,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新调入事业人员6人,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6.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7万元,与上年48.40万元增加87.87万元,增长181.55% ,主要原因分析:单位机构改革,新调入事业人员6人,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50事业运行10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金等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9.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136.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9.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包括办公费5.12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0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0万元,包括生活补助5.50万元;资本性支出1.40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1.4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3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与上年0.50万元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8次,预计接待4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2021年预算漏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导致2022年三公经费增长1.50万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预算重点项目为弄另电站移民安置区芒市风平镇风平村委会龙昌移民村养牛合作社项目缺口资金100.00万元,项目受益人口大于700人,受益移民人口大于700人,群众满意率大于95%,项目验收合格率等于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部门属于事业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1部门资产总额3839.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1.20万元,固定资产68.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458.87万元,无形资产0.8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9.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1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5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2022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无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五)空表说明

由于我单位无另文下达的项目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购买服务、县对下转移支付、新增资产配置,故我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05-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公开空表。

 

监督索引号53310303200600111


  [附件: 芒市搬迁安置办公室2022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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