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本级参保单位及个人
二、服务条件
中央省属机关企事业驻保单位;
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州级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符合州级医保参保条件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三、服务地点和办事窗口
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证大厅)A2区州医保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四、申请材料
省内就医:参保人员因病情特殊需要转上级医院诊治的,按照逐级转诊转院的规定,由州人民医院出具转诊转院证明,经州医院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同意,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后,到州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医保中心审核认为确实需要转转院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省外就医:参保人员因病情特殊需要转省外医院诊治的,由省级三级医院出具转院证明,并加盖医务科公章后,到州医保中心审批备案,医保中心审核认为确实需要转转院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五、服务时限
即办件。
六、服务收费
不收费。
七、服务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备案成功,参保患者可在异地医院持卡直接结算。
八、咨询渠道
咨询: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证大厅)A2区州医保窗口;电话:0692-221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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