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

关于申报2021年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的通知

浏览量:13265    作者: 日期:2021/4/3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印发〈德宏州“英才兴边”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德发〔2020〕27号)要求,现将2021年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申报单位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八大重点产业,重点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世界一流三张牌和建设“数字云南”等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德宏片区、中国(德宏)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芒市产业园区、盈江产业园区“五区”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建站;建站3年期满,获省级认定的院士专家工作站,与引进院士专家有新的项目合作方向并在省级考评工作中连续三年获得“良好”等次以上的可以申请续签。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在德宏州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站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

2. 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研发团队结构合理,能为院士专家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

3. 与引进的院士专家有前期合作基础,签订3年及以上的建站合作协议,双方书面协议约定事项应工作目标清晰、任务具体、分工明确、指标量化、知识产权归属和受益分配清楚、成果可评价。

4. 申请建站的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每年都有一定的科研经费投入。

5.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建有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和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合作申报,开展科技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申请建站的医疗机构,引进先进临床医疗技术方法并转化临床应用,围绕患者开展医疗技术服务和医疗产品研发。

(二)建站单位引进的院士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建立院士工作站: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获得者;国境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其他类别院士提请管委会审议)。

建立专家工作站:国家专家,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洪堡基金”等获得者,以及在所属学术和行业领域里具有科技领军地位的教授、专家、学者。

院士专家近5年来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成功转化应用;与建站单位协议约定建站3年内,至少有1项技术成果在云南转化应用。

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原则上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国境外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原则上每年进站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单位,与拟引进的院士专家共同提出申请,提交《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方案》及附件(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证明材料,院士专家相关证明材料,双方科技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申报材料一式6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受理时间。2021年5月31日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芒市目瑙纵歌路40号四楼409室(州工信科技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联系人及电话:梁敏,18088150699。


 [附件: 附件:德宏州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书




文章来源:科技创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