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审计局

芒市2015年-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财务收支跟踪审计

浏览量:9239    作者: 日期:2019/2/22

2019年第1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81130日至1217日,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芒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芒市委农办)2015年至2017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等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至2017年,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68个,计划总投资466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65万元,州级资金670万元,市级资金1020万元,其他资金2213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主要涉及村内道路建设、村内公共绿化、文化活动场地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68个,其中:已完工项目68个(201523个、201620个、201725个)。

2015年至2017年,芒市共筹集到位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资金3471.6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65万元、州级配套资金520万元、市级配套资金640万元、整合资金32.44万元、信贷资金30万元、其他资金1484.2万元(包含群众自筹337.2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47万元);资金支出3471.64万元,其中:村内道路建设2210.13万元、文化活动场地建设1261.51万元;收支无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芒市新农办负责组织实施的2015年至2017年芒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通过实施村内道路硬化、文化活动场地建设等,改善了村内基础设施建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及出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村民生活质量;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按照有关政策和相关法规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由专职的财务人员负责,设立专账管理,坚持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等现象。但是由于芒市财力紧张,造成项目已按计划全部实施完成,却未能按要求将资金兑付到各项目施工单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欠拨各项目施工单位工程款1596万元。

2015年至2017年芒市新农办实际完成项目68个,完成投资额5067.64万元,已兑付工程款3471.64万元,财政欠拨工程款159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芒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2条建议:一是积极与芒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将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各建设施工单位。二是继续督导各项目村管好用好项目建设成果,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优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持续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芒市委农办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主要整改情况为:积极与芒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已拨付1216万元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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