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风平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秸秆禁烧巡查时,发现在兴侨社区居委会七队承包地内秸秆被大面积焚烧,产生大量烟尘严重污染周边大气环境,执法人员随即进行处置。
通过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迅速锁定涉事人员为兴侨社区七组的曹某、杨某、徐某、杨某。
曹某、杨某、徐某、杨某四人在其承包地上焚烧秸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执法人员对涉事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风平镇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行为,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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