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风平镇关于3.28秸秆焚烧的处理情况

浏览量:8881    作者: 日期:2021/3/31

2021年3月28日傍晚,风平镇辖区内有群众进行大面积秸秆焚烧,严重污染空气质量,风平镇人民政府第一时间与德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芒市分局进行对接,同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执法人员迅速锁定涉事人员为风平镇帕底村委会帕底村二组村民板某。296aaa132914b75c8a04ab01ffad086 

事件经过:风平镇派出所依法传唤板某至风平派出所,并进行现场教育,在德宏州生态环境保护局芒市分局执法人员的指导下,开展案件调查工作。通过询问得知,板某他自己感觉当天(3月28日)天气阴沉,担心下雨,于是就在帕底村委会183附近的自家承包田内焚烧甘蔗叶,焚烧面积为6亩甘蔗地,其认为焚烧后土壤肥沃,对来年种植甘蔗会丰产。f8b28ae201ed2ae688fb1043ef8ac0a_副本

案件办理情况:板某焚烧甘蔗秸秆产生烟尘,污染周围大气环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板某本人均承认其违法事实,认错态度诚恳,并表示今后不再焚烧秸秆。 b50dd84d6becdc2fd67cf06643e0303_副本

该案件目前正在按照行政执法程序有关要求查办。风平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焚烧秸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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