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风平镇人民政府

风平镇2021年关于清明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用火安全文明祭扫的告知书

浏览量:8514    作者: 日期:2021/3/25

为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营造文明、生态、平安的祭扫氛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防止大气污染,倡导移风易俗,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风平镇倡导全镇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引领,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形成文明环保祭扫新风尚,清明期间(2021年3月25日—4月14日,下同)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村墓地清明祭扫不燃放爆竹,不焚烧纸钱冥币,不野外用火,力争实现墓区内祭扫“零燃放、零烟火”。

为贯彻落实《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第56号公告)的精神,全镇从2021年3月25日开始启动清明期间安全应急准备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明确到人,确保人员到位,各司其职,形成共治共管合力。

各部门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早部署、早宣传,把禁燃禁烧和安全文明祭扫、“活人墓”拆除、火化区相关政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广大群众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烧香、蜡烛、纸钱冥币等行为,可拨打0692—306707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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