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司法局

对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240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9505    作者: 日期:2021/12/29
  王雷代表:
    您在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建议》, 已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部门联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1.与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参与校园周边社会治理,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一是制订出台了《芒市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芒市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芒市2021年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周”活动方案》等相关工作方案,并积极开展了“护校安园”“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校园安全周”等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使校园内部及周边的治安防控措施得到明显加强,防控机制得到有效建立和完善,防控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明显改善,消防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涉及师生的各类案件和事故明显减少。今年共检查学校周边商铺293家次、出租房559家次,清理流动人口1795人次,排查消除交通安全隐患38条,校园安全隐患22处,排查校园周边治安乱点11处。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芒市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校园欺凌防控工作,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切实提高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公安部门联合各级各类学校,通过设立咨询台毒品实物展示、现场解答、悬挂禁毒宣传标语、张贴禁毒宣传画、向师生发放禁毒宣传单、宣传品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分别从“毒品知识与危害”、“拒绝毒品”和“禁毒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讲解,用大量真实的事例,触目惊心的事实,让师生进一步了解毒品的危害,使未成年群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2.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结合,发挥好教育合力作用。坚持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思想和品德教育,从而形成多功能,全方位的社会教育队伍。发挥关工委、妇联开展家长学校的优势,使学校教育工作得到社会、家庭有力的支持和积极配合,三位一体,形成同心、同步、同向,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教育模式,使学校教育呈现“事事有人关心,处处有人留心,时时有人操心”的大好局面。
   (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
   1.普法“进学校”阵地化。一是把在校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源头”工程来抓,在提高法律素养上狠下功夫,形成了“看、读、写、赛、讲”法治教育新模式。二是将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长期教学计划,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学校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每学期不少于两节普法课,平时也分年级、分阶段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三是针对全市160所学校、4902名教职工、74698名在校生,利用春、秋季学期开学启动会、专题法治讲座、电子屏、校讯通等形式大力开展“校园安全周”活动,全面提高未成年学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 。建成并投入使用1个面积达1500平方米的“芒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在校师生进行学习、宣传,进一步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德育工作相结合。
   2.充分发挥家长学校作用。整合资源,丰富形式,完善未成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最大限度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综合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多种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健全完善学校、家庭 、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给家长的一封信、家长会、家访、家长视频会议等形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小手拉大手,提升家长法律素养与法治意识。鼓励家长参与各种法制教育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安全、交通、防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性侵等各方面的法制教育工作,共同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
   3.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根据《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芒政办发〔2019〕108号)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或辍学,确保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严防青少年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的风险。
    4.注重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法治宣传作用。运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抖音等新媒体,增强宣传效果,在“芒市司法 ”、“芒市未检”、“平安芒市”、“法治芒市”等微信公众号固定更新内容 ,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 ,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三)增强部门联动,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
     1.民政部门加大对特殊家庭儿童的教育和帮扶。一是积极落实好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在合适的村委会建立健全儿童之家,目前,芒市共建成儿童之家89个。二是准确认定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2021年,芒市困境儿童在册(信息系统)内享受补助的人员为107人(其中孤儿46人;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2人), 共发放补助425人次49.93万元;三是对留守儿童1454人,纳入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保障范围的未成年人2260人(其中:城乡低保2253人;城乡特困5人;临时救助2人),全部录入全国“三留守 ”信息系统。
    2.由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文化、司法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文化旅游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尤其是加强对游戏机室、台球室、网吧和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二是公安、市场监管及文化旅游等部门强化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网吧、游戏室、台球室出现在学校周围,使未成年人远离这些场所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日常监管,对违法容纳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明察暗访。三是由公安部门牵头严格管控缅籍未成年人入境打工;四是由邮政部门牵头联合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未成年人邮寄快递行为,避免贩毒份子利用未成年人邮寄毒品等,为青少年提供一个和谐、健康的生活与成长空间。五是市场监管牵头,大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清理和整治学校及周边的食杂店、小吃店、饮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对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二、下一步,将推进以下工作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少数未成年人道德失范、价值扭曲等不良现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特点,不仅影响了未成年人群体的健康成长,甚至危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对此,我们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一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力度,涉未部门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打击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二是人大部门要监督、督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不仅在学校宣传,更要在社会面上宣传。三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批机关加强与教育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配合协作,建立健全严重不良行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机制。推广实施亲职教育制度,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四是新闻媒体要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围绕法治进行正面宣传与引导。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芒市司法局
                                                                                                                      2021 年 8 月 31 日

文章来源:芒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