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8058    作者: 日期:2020/3/3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627日至72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巡察。20199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

1、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不实。就业培训工作存在以完成就业培训人数任务而走过场进行培训的情况,造成推荐就业人数和岗位需求人数严重不符,甚至有异乡推荐就业不符合实际就业需求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用工需求和我市产业结构,组织了百香果种植技术、坚果种植技术、挖掘机操作、农村电子商务和德宏特色菜等培训项目,不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确实提升群众技能水平。西山乡百香果种植培训班得到广大老百姓喜欢,通过培训百香果种植户技能得到大提升,增加的产量提高了收入。二是以培训+转移双结合为模式,以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劳动者为培训对象,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做到培训结束一期,推荐就业岗位一批,实现现场培训、现场推荐就业,就业率逐步提高。三是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督促检查,做到严格审批培训班开班报告,严格督查培训班培训过程,严格把关培训班考试鉴定结果。2019年芒市全市完成就业培训28509人次,其中:引导培训9857人次,专项培训1350人次,技能培训16399人次,专项服务培训128人次,创业培训775人次。

2、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不严。在开展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上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和死亡后依旧领取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系统建设。从20195月开始,职工养老保险启用全省数据库,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查询人员参保缴费情况,一个身份证信息只能有一个参保代码,从源头上杜绝了多地重复参保。二是加强制度管理。要求各乡镇建立领取人员台账、将领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实行每月死亡零报告制度,从源头上堵塞多领取、冒领漏洞。对存在死亡后依旧领取待遇现象的乡镇,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后,于2019723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三是对巡察发现的陇川重复参保领取待遇人员,及时进行了待遇收回,和参保人员签订还款协议。从20194月开始,停发芒市养老保险待遇,每月从陇川发放的待遇中留下生活费,余额还回芒市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3、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能力不强。在劳动监察执法、劳动纠纷仲裁方面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成效不明显,存在案件办理超出时限和政法机关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打好治欠保支攻坚战。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审查、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执法活动,畅通渠道接受劳动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9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欠薪案件73起,涉及430人,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51.73万元。二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办理期限结案,杜绝案件办理超出时限的情况。同时,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难以结案的,按照相关法律完善手续,规范办案程序。三是严格落实法治联动机制。2019年,共移送市公安局案件3起,其中2起立为刑事案件调查。

4、深化机构改革不到位。劳动关系股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未能按照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要求进行划分,造成行政审批和仲裁裁决时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现已将市人社局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调整到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将劳动关系管理股、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股的人员和职能职责进行划分。

5、人才发展体制改革不到位。缺乏对全市人才发展工作的主动研究和思考,没有制定人才引智专项经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开展全市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遴选工作计划、措施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柔性人才引进和各类人才推荐工作,不断充实我市人才资源。2019,完成事业单位招聘58人,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1人,柔性引进项目6个、柔性引进人才63人。二是2019年以芒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为主题深入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发现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调动低聘的问题,影响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针对此问题,通过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对接汇报,于202013日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市内调动(职称专业对口)的,不再执行低聘,根据调入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三是严格落实人才激励规定,着力推进人才政策落地工作,充分施展人才队伍的聪明才智,激励点燃干部队伍的干事激情,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2019,共为4名硕士研究生申报回乡服务一次性奖励金12万元(每人3万元);为40名高学历人才发放了高学历补助8万元(每人0.2万元);为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职称人才补贴1万元(每人0.5万元);为5德宏首席技师拨付专项工作经费5万元(每人1万元)。

(二)党组未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6、党组对班子分工不科学。部分领导承担工作,却未参加集体决策。

整改情况: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优化班子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意见,提升班子决策效率和水平。

7、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实。部分班子成员交流发言未亲自撰写,有从网上进行摘抄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要求各班子成员个人完成好自己发言材料,不得由办公室人员代替撰写,杜绝相互粘贴、摘抄的现象,2019年均做到自己的发言材料自己写。对班子成员撰写的中心组交流发言提纲,会前由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审核,确保真学、真懂,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8、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严。存在有班子会议代替党组会议进行议事、决策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规范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

9、党组决策议事程序及记录不规范。存在未达到召开党组会议人员要求、列席人员参加决策和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等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议事决策,党组成员到席未达到半数以上的不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到席未达三分之二的不研究重大事项。同时,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做好请假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记录,会议结束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规范会议记录装订,进一进步规范了党组会议所有程序。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0、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把关不严。存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出现个人对照材料语句。

整改情况:20191214日,组织召开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汲取典型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起草,并报请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第七巡回指导组审核,确保将问题找准、找实。

11、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应付了事。存在组织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多人雷同的情况。

整改情况:20191220日前,市人社局4个党支部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同时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的程序,要求党员会前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撰写个人发言材料,各支部委员对党员上交的发言提纲进行了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打回要求重写,直到达到标准才召开会议。

(四)党员学习教育不严不实

12、党员学习不实。存在党员个人学习计划雷同的情况。

整改情况: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同时,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每周一讲等活动,展示党员自学成果,确保做到真学真懂。

13、党员积分制管理不严。存在党员积分登记表中无扣分及加分原因说明、支部汇总表与党员自评分相互矛盾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员积分制度,指定各支部纪检委员负责督促党员评分,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党员自评、支委初评、党员互评的程序,把党员积分记录在云岭先锋APP”和纸质表格,并将党员积分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党费管理和收缴不规范

14、党费账户仅一人管理,账簿登记混乱。存在账簿与银行对账单不一致、党费使用未有集体研究记录和党费收缴时间执行不严格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指定邱斯双同志担任报账员,指定具有会计资格的丁春平同志担任会计,使业务与财务分开,并做好相关台账。二是严格执行每月1日党费收缴日制度,要求党员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六)交心谈心记录不完整

15、谈话记录不规范。存在谈话记录信息不全、谈话内容雷同和无谈话对象表态、签字的情况。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谈话程序,制定了谈话记录模板,对会议记录人员开展了1次集中培训,对谈话流程、谈话记录进行了规范化,避免出现谈话记录信息不全、谈话内容雷同和无谈话对象表态、签字的情况。

(七)股室人员配备不合理

16、未能发挥党管干部、人才优势,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存在一线执法、用法股室在专业性工作人员方面配备不足,导致办案质量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在2020年招聘工作中已经设岗招聘法律专业人才,通过招聘充实一线执法力量,提升专业素养,提高办案质量。二是聘用杨顺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市人社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行政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律化,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定期开展政策法规集中学习,按时参加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培训,全员持双证执法(行政执法证和劳动保障监察证)。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八)制度执行不严格

17、婚丧喜庆、干部休假和请假制度执行不严格。存在没有对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进行核实,部分干部请休假登记表、外出报备审批表没有主要领导签字。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干部休假、外出和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按要求进行报备。请休假1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及外出由主要领导审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由办公室对报备情况进行核查,对虚报、瞒报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

18、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内容不全。部分班子成员未对个人有关事项进行报告。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市纪委规定,根据述廉述责参考格式,撰写个人述责述廉报告,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2019118日,在党风廉政考核中未发现报告事项不全的现象。

19、风险岗位防控不到位。存在社保中心部分财务人员在岗位上已有5年以上,还未进行轮岗的情况。

整改情况:2019年底社会保险各险种已按照省、州规定时间全部使用新的信息系统,均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参保任务,由于新系统对操作流程做了严格要求,细化各环节经办人员职责分工,且新系统尚处于完善阶段,为确保业务开展,暂时无法对财务人员进行轮岗,需待新系统稳定后才能做出调整。2020年内将对社保业务经办的各岗位进行梳理,明确岗位职责,实行指标量化,进一步整合资源,维护社保基金安全。在尚未调整轮岗期间,加大风险防控力度,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基金监督检查,按月开展巡查,确保风险防控到位,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十)管党治党宽松软

20、管理党员干部宽松。存在对工作纪律松懈的党员干部,提醒谈话少且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未能深层次了解原因。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谁分管谁谈话和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定期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干部出现作风漂浮、服务态度简单现象的干部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并计入年度考核结果,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干部一错再错、铸成大错。2019年,共开展廉政谈话24次,教育提醒谈话4次。

21、治理党员干部问题松软。存在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重视度不高,处理问题和对相关人员的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勤管理制度(试行)》、《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综合考评奖惩办法(试行)》,对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岗位履职、考勤情况等方方面面,如何奖惩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转变干部的作风问题。二是成立了市人社局作风督查小组,对各中心、股室在岗情况、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进行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登记反馈,并将督查情况将运用于年底考核。2019年,共开展作风巡查3次。

22、财务业务支出报销不规范。存在报账票据使用不规范、备用金审批不规范、业务资金支出审核不严、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差旅费报销审批不严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申请审批报销的程序进行审批,对单据不齐全、依据不充分的一律不予报销。如:在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提供文件依据、菜单、刷卡票据,未经财务审核通过的一律不予报销。

23、账户管理不严,资金流失风险极高。存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资金活期转定期、转账无相关管理审批手续并有转账到工作人员个人账户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开立账户的相关规定,在中国农业银行开设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二是严格按照开户单位内控制度实行审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垫付,在工程竣工并结清农民工工资前,不得支取保证金。三是会计和出纳实现财务印章分管, U盾(K宝)和密码必须分开保管、使用,资金支付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授权。

2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存在发放课题撰写费、表彰奖励和补助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超范围接待,造成铺张浪费。2019年,市人社局三公经费支出为2.78万元,未超出财政预算。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表彰和补助等费用进行清理退还。

四、脱贫攻坚方面

(十一)扶志扶智工作不到位

25、对贫困户宣传、教育方式不多,未能解决贫困户思想脱贫现状。

整改情况:一是市人社局主要领导分别到赛岗村委会和移民搬迁点讲授党课2次,通过讲授党课激发内生动力,鼓励贫困群众勤劳致富、勤俭持家,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脱贫。二是按照市指挥部要求,班子及干部定期不定期深入挂钩户家中,和贫困户一同研究分析贫困原因和致富路子,鼓励和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和决心,充分调动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从要我脱贫转变成我要脱贫,让被动脱贫变为主动脱贫。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累计投入40余万元,为赛岗村委会解决眼球贫困、厨房建设和场地硬化等问题,增加建档立卡户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脱贫致富积极性。

五、扫黑除恶方面

(十二)党组对扫黑除恶工作统筹不力

26、作为成员单位,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出现前紧后松”“突击式开展工作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高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2019年,共召开4次专题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3次专题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二是围绕人社领域6个重点范围,紧密结合监管企业为对象,认真贯彻落实芒市人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一行动,即召开一次推进会、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开展一次知识测试、召开一次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扫黑除恶会议、与干部职工签订一份承诺书、与管理对象签订一份承诺书、组织一次宣传活动、组织摸排一批线索、整理完善一套台账资料、形成一份汇报材料。

(十三)扫黑除恶痕迹材料混乱

27、发文时间和文件号自相矛盾,材料真实性存疑。

整改情况:现已重新梳理档案材料,对有误的地方进行更正,下一步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杜绝出现发文时间和文件号自相矛盾的情况。

(十四)扫黑除恶痕线索排查成果不高

28、对于行业服务和管理领域中深挖排查黑恶势力方法不多、力度不强,尚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芒市辖区的技能培训机构、人才中介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按照人社系统排查涉黑涉恶问题主要涉及的内容开展摸排行动。2019年,共检查11家单位,签订11份承诺书。二是把宣传引导作为扩大专项斗争覆盖、确保专项斗争成效的重要抓手,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进一步扩大社会面的宣传广度和深度。2019年,悬挂标语3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利用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条,在单位门口电子屏幕24小时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三是充分利用群众监督、干部走访、信访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对人社工作中涉黑涉恶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同时,整合行业部门资源,重点围绕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深挖细排涉黑涉恶犯罪线素。

六、其他方面的问题

(十五)服务群众意识淡薄,解决遗留问题办法不多

29、对历史遗留问题研究不够。存在因企业改制,但长期欠缴养老保险费,导致个人无法办理交纳手续的情况,有时还存在未能按时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工资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经过积极和上级部门对接,从201911月起,养老保险系统已实现职工原单位欠费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到新单位或者是按个体灵活就业续保缴费的功能,不再影响参保人员参保权益。同时,积极配合税务部门清缴历史欠费。二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每月10日前和财政部门请拨养老金,并在资金拨付到位的情况下及时足额方发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692-2121691,邮政地址:芒市团结大街225-59A1;电子邮箱:msrsjbgs@163.com

                       

中共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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