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戛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区域管控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及市属驻勐戛有关单位:
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厉打击非法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巩固勐戛镇疫情防控、边境管控成效,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经镇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所有区域的管控。
一、对严管识别区的管控(杨家场村委会、芒牛坝村委会各村组)
在继续执行《关于实行边境严管识别区管控的通知》(芒疫指办发〔2021〕44号)的基础上新增三条管控措施。
(一)边境严管识别区内所有村组,一律封堵进出村寨的便道,仅保留一条通道,原则上非必要不进出。本村辖区内其他可以通往边境的便道全部封堵,禁止人、车通行,村寨出入口24小时安排人员值守。
(二)进出严管识别区的所有执勤卡点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原则上非公务人员及车辆不进不出,确有特殊情况按程序报批后方可进出。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边境严管识别区申报表》办理,经勐戛镇边境派出所审核后报请镇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必须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同意。
二、对非严管识别区的管控
(一)非严管识别区范围的所有村组,一律封堵进出村寨的便道,仅保留一条通道,执行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任何非公务人员及车辆进出的措施。遇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需报请执勤卡点责任领导同意后,通知联防所卡点值守人员方能通行。对不能讲清楚通行理由的外来人员(非本区域居民)一律不予通行。
(二)非严管识别区的执勤卡点,必须加强车辆和人员的查验工作,做到逐人逐车查验证照。对体温异常、德宏抗疫情码异常的,一律不允许进出。遇特殊情况发生,要迅速逐级上报,妥善处置。
三、对其他重点区域的管控
(一)出入勐戛辖区的勐戛村加油站执勤卡点、大新寨执勤卡点,继续实行查验德宏抗疫情码和测体温并登记,对从严管识别区来的人员严格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结果及村委会证明,并查验德宏抗疫情码和测体温并登记。
(二)各村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排查本辖区有犯罪前科特别是涉边违法犯罪、有吸毒史以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重点人员,认真排查本辖区是否有通往边境、绕关避卡的通道。明确党员包保重点人员名单,包保大路、小路、便道名单,采取增设卡点、全面封堵等措施,确保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防止偷渡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通行。
四、对干扰、阻挠管理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进行公开通报。
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2.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勐戛镇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7月16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勐戛镇人民政府 邮编:678400 电话:0692-3067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