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戛镇人大主席团
关于官自朝同志任职的决定
(2017年4月5日勐戛镇第十届人大主席团第二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勐戛镇党委建议,勐戛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官自朝为勐戛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依照法律规定,报勐戛镇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勐戛镇人大主席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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