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第一中学、德宏州民族中学:
根据《德宏州教育局转发云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考毕业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高中预申请范围:
户籍地与就学地在芒市,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贷款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符合以下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建档立卡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10)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
三、预申请报名工作:
(一)高中预申请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5月31日
(二)预申请报名地点:
1.芒市中学学生预申请报名地点:芒市中学(联系人:陈爱华老师;电话18988208563)。
2.德宏州民族中学学生预申请报名地点:德宏州民族中学德育处(联系人:胡婧老师;电话:13988286863)。
芒市教育局
2018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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