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制度、措施。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协调和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四、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客货运站场、港口和港航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和管理建设市场;指导河流渡口的设置、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负责农村渡口渡改桥的组织和管理。
六、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运输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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