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弘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核实,你单位弘映山庄三期“山水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6月15日在网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项目建设登记备案(备案号:201853310300000182)。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NO.312)要求,芒究水库被纳入德宏州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作为芒市城区备用水源,目前正在开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因该项目紧邻芒究水库,项目位置涉及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06项:“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到环境敏感区或需要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证属实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单位已经取得的备案无效,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你公司拟建弘映山庄三期“山水居”建设项目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但你公司只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经认真研究,我局决定撤销弘映山庄三期“山水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芒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9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