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补齐我省医疗卫生领域短板,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助力“健康云南”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支持措施、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和预防为主方针,通过健全体系、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扶优培强、开放共享,建立机制完善、发展均衡、上下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推动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为谱写好中国梦云南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健康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健康优先、惠及全民;二是扶优培强、跨越发展;三是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四是促进合作、开放共赢。
(三)主要目标:2020年-2022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100亿元,支持实施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扶优培强”和“补齐短板”并重,推动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全省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保障全省健康指标达到国家要求水平,为全省各族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全省各族人民健康福祉,助力健康生活目的地的打造。
(四)支持措施:从四大方面提出了20条支持措施。一是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基本健康需求相协调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保障机制。提升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健全完善统一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医疗救助和应急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二是加快培育我省优质医疗资源。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云南,着力打造医疗卫生发展高地,培育一批以三甲医院为代表的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高水准科研创新和转化平台。着力打造医疗卫生发展高地。促进医疗资源优化整合。支持医疗卫生合作交流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辐射南亚东南亚能力,培育健康服务业发展,构建集“医、药、学、研、康、养、旅”为一体的健康产业综合体。三是加快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建设。支持深入推进健康云南行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稳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水平。强化疾病预防和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和采供血机构能力。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支持政策。四是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短板,着力破解我省卫生队伍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优的核心短板问题。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公立医院纵深改革,支持实施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行动计划。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包括强化责任分工、拓展资金渠道、优化投入模式、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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