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浏览量:6442    作者: 日期: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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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纾困、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复员干部、退行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待遇保障工作。

3、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4、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和个性化培训,帮助退役军人解决在就业时遇到的有关问题;负责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部、随军随调家属的工作安置、户口迁移、子女就学:协调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等工作。

5、负责做好全市退役军人解困维稳工作,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数据维护、来信来访等工作。

6、按时做好专项资金预算以及各类专项资金的发放: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伍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的住房、医疗、丧葬、抚恤等社会保障工作。

7、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

8、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及落实工作。

9、负责烈士陵园、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10、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管理指导芒市军粮供应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全保障服务体系,退役军人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全面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是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方针政策,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标准,建成市、乡、村三级全覆盖的服务保障体系。目前已成立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13个镇均设有退役军人服务站,各村(社区)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服务窗口合计103个,建立完善办事制度、办事流程、创业扶持、权益保障等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形成了退役军人有困难找服务中心(站),打通退役军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一年来,各级服务中心(站)现场接受咨询达120多人次,为退役军人解决实际问题56个。

2、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底数

一是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业培训、配备专业设备、设置多个信息采集点,全力保障信息采集工作。同时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信息采集相关政策,确保不漏登不错登一人。目前,全市采集信息7081人,审核通过7081人,审核通过率100%。二是扎实做好悬挂光荣牌工作。市四班子处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机关单位负责人积极参与光荣牌悬挂,让悬挂家庭感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重视,感受到了军人家庭的光荣,努力做到“不漏一户,不缺一人”,在全州率先完成首批6991户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任务。

3、推进优抚政策落实工作

一是为了核实相关数据,对全市优抚数据做了梳理审查,核对各类优抚资金发放情况,特别是针对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优抚资格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到武装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馆等查阅档案、核实资料,确保数据准确,同时严把各类优抚资金的发放关,纳入“三重一大”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加强享受对象的审查力度,建立参战退役军人档案653人,停止未参战的领取参战补贴人员10人发放。二是及时、足额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按时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时对抚恤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并适时进行补发,使我市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一年来,我市共为1135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710余万元;为部分农村籍60岁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金60余万元,为烈子女发放生活补助金7万余元。三是认真落实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各项待遇。严格按照《关于认真解决部分在企业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申请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金和个人代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金;代收代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费;完成了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军转干部有关补助金的核算上报工作。四是切实做好慰问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7个部队、企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优抚对象79人,发放慰问金8.79万元,下拨乡镇优抚对象慰问金32.2万元。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6个部队,送去价值6万元的大肥猪、水果等慰问品,慰问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干部、双拥模范39人、重点优抚对象1135人,发放慰问金18.52万元;下拨乡镇优抚对象慰问金18.8万元;八一期间,全市组织开展八一慰问座谈会44场次,营造了深厚的尊崇退役军人氛围。组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慰问工作,结合调研情况和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协调资金5万元帮助33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治病困难。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期间,慰问烈士遗属、伤残军人128人,发放慰问金额5万多元。

4、认真做好接访回复,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坚持把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通过规范信访流程、强化信访督办,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和谐稳定。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坚持政策底线,实行“一案一策”成立工作专班,积极处置信访突出矛盾。二是稳妥解决遗留问题。对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及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予以落实,-时难以解决的,加强政策研究,统筹推进解决;对不符合政策的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其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理性表达诉求。三是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慰问工作,结合调研情况和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5万元帮助33名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困难。四是加强信访值班,重要节日、敏感时期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信访维稳情况信息。目前,退役军人无越级上访、串联上访、集体上访和涉军纠纷、违规违纪事件发生,社会安全稳定。

5、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刻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熟悉工作流程,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协调配合,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开展宣传,积极筹备接待办理,确保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准确把握政策。我们严格按中央文件规定,根据全国统一的政策解释口径,统一政策宣传解读、统一政策执行标准,既不偷工减料、打折扣,也不擅自加码、乱开政策口子,避免出现交互式攀比。二是严格甄别标准。按精准、精细、精确的要求,严格政策对象的审核把关,既要防止把符合政策的人员挡在外面,也要严防把不符合政策人员错保进来,做到全市一盘棋、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因为把关不严错保、漏保,也不能因为图省事违背中央政策,更不能因为要与当地或部门政策衔接而搞变通。三是规范办理流程。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制定简明易懂的办理流程,把抽象政策具体化,把复杂程序条理化。同时加强协调配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健全联合办公机制,集中办公,各职能部门对照办理流程,细化对接方案,强化办理时效,明晰谁负责办、怎么办,防止“单打独斗”、互相扯皮的现象发生,提高办理效率。四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报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通咨询电话、印发小册子等方式,及时回应广大退役士兵政策咨询问答,把政策宣传到位,让退役士兵了解政策,让退役士兵普遍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的尊崇,自觉理解和支持国家的决策部署。

6、落实政策,提升创业就业服务水平

一是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安排。我市2019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共计28人。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相关文件要求,在安置工作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通过双向选择、自愿为主的安置办法,让28名退役士官得到妥善安置。二是为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人才资源优势,展现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续写新风采”的精神风貌,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云南省退役军人“建行杯”创业大赛,并获得铜奖的优异成绩。三是落实2018年秋冬季退役士兵教育技能培训,38名退役士兵自愿选择学历晋升、驾驶技能、烹饪技术、电子维修等专业,免费进行培训,提高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能力。四是积极开展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职业技能培训。为有效推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军转干部就业能力,开阔视野,提高茶艺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组织了两期茶艺培训班,共有自主择业军转干部70余人参加。组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22人到贵州遵义进行个性化培训,通过培训锤炼党性、牢记党史,永葆军人“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政治品质。

7、着力强化军政企联合,助推双拥工作长足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党政军民商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建的双拥工作模式,打造实实在在的、内容丰富的、共同受益的双拥合作共建单位;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创新方法,积极探索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新路子,全力支持全国各地军人到芒市发展、经商、办企业,打造军人生活品牌城市,让军人在芒市宜居宜业,让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从生活、旅游、休闲、度假各方面都能感受到优待、优先、优惠、尊严和价值,努力实现“搬不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全力打造“一条街、一个镇、一座城”的芒市双拥品牌。积极探索双拥新模式,与中国农业银行、芒市宾馆、孔雀谷等64家企业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形成涉及“衣、食、住、行、游、购、娱”各行各业的企业(店铺)共同参与的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新路子,为现役军人及退役军人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优惠、关怀。二是积极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武警德宏支队、德宏军分区等驻军部队及优抚对象,发放各类慰问金共计80余万元。

8、褒扬纪念突出“传承”二字

一是在清明节期间,同时在滇西抗日纪念碑、芒市烈士陵园、遮放烈士陵园举行了“传承·2019清明祭英烈”纪念活动,市四班子领导、州市相关单位、公安民警、驻芒市部队官兵、退伍军人、学生、群众等代表将近1700人参加,通过缅怀先烈,铭记历史、珍惜和平、寄托哀思,让红色革命精神代代相传。据统计,清明节期间,芒市共举行规模不等的祭英烈祭扫活动15场次,3000余人参加祭扫。二是根据州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方案,9.30烈士纪念日当天,在芒市烈士陵园举行了规模空前地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以此纪念为祖国和平统一、人民幸福生活而牺牲的革命先烈,州市党政军警民2000余人参加活动,通过仪式感,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砥砺前行,增强广大人民的革命精神、斗争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奋勇前进。三是协助退役老兵开展纪念活动。认真落实省厅相关文件精神,为222名参战退役老兵及烈士家属开具免交通路费证明32张次,协助退役军人到文山麻栗坡等地开展纪念、哀悼亲人和战友活动。四是组织开展为国家找英雄活动。根据省厅、州局的文件通知,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为国家找英雄,为亲人寻烈士活动,通过对芒市两个烈士陵园的认真排查,及时帮助时隔68年寻亲人忠骨的遗属找到了亲人,同时热情接待了重庆退役军人事务厅、重庆日报组织和烈属5人,引导开展了芒市烈士陵园的寻亲祭扫活动,用周到的服务诠释对英烈的敬仰,对烈属的敬重,传承了红色基因。

9、着力强化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是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成立党支部等议事机构;制定2019年我局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要点;坚持周五下午务虚会制度;先后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4次,党员大会3次,举办党员领导讲党课3次,开展党建知识考试4次。二是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监督机制。召开十三次局党组会议,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集体研究,形成了民主集中制的决策机制。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定廉政责任风险点,制定局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抓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议,签订单位及各股室《党风廉政责任书》,每个干部职工签订《监督执纪十大承诺书》,认真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制定,所有领导干部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五是严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严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牢记“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 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融合、贯穿始终。达到抓思想认识到位、抓检视问题到位、抓整改落实到位、抓组织领导到位。

10、着力强化帮扶责任,助推脱贫攻坚精准务实

为巩固全市脱贫攻坚成效,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抽派副局长文恩宽为驻村第一书记,何从阳为工作队员的超强驻村工作队到风平镇法帕村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采取“321”结对帮扶的方式,先后选取13名干部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精准帮扶。帮扶干部经常性入户走访,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困难,采购大米、油、棉被等慰问物资累计达2万余元。按照市委要求,筹措资金17万元提升改造建档立卡户人居环境,其中建设卫生厕所7所,修缮伙房2户,地板硬化6户,全面解决了建档立卡户的眼球贫困问题。结合建档立卡户实际需求,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户指导相结合,经常兴进行农业生产适应技术、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理念和扶志教育,从内生动力上入手,增强脱贫主体观念,开展了政策、农业技术等集中培训3次。

11、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利用微信群,在退役军人群体中广泛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要点,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留死角、深入人心。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横幅和举报信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题学习,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同时,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深入退役军人家庭、深入社区村组摸排深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12、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河湖长工作职责,与单位河责任段辖区的遮放弄坎村委会加强联系沟通,组织村民进行河道清理工作,向村民进行保护环境知识宣传,改变村民生产生活习惯,树牢保护环境意识。结合单位工会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开展巡河、清河工作,切实加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投入3000元制作了6块保护弄坎沟宣传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芒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办公室、双拥股、优抚股、政策法规安置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干部5人,事业工勤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69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6.83万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万元,占总收入的0.41%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00.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34万元,占总支出的35.07%;项目支出1,103.91万元,占总支出的64.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6.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4%。人均运转支出日常支出8.19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91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具体项目开支用于抚恤金发放979.7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发放72.1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补助发放27.05万元,卫生健康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4.8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1%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4.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1万元,伤残抚恤85.19万元,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70.64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895.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45.98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42.57万元,行政运行69.31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4.56万元,拥军优属3.89万元,事业运行27.09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9万元,占25.72%;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占74.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9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续保工作交流学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6万元,我单位是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5万元、印刷费7.52万元、水费0.27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79万元、维修()0.81万元、会议费1.04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劳务费4.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97.41元,其中,流动资产38.62元,固定资产原值48.02万元,净值4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原值12.4万元,净值12.0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2018年没有决算数,与上年无法对比。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7.41

 38.62

46.7

 0

 25.5

 0

21.2

0 

 0

12.09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公开07表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676301111

   [附件: 芒市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0100903582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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