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全市消防救援力量,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和《芒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相关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系充实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合同制人员,纳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统一管理体系。工作职责涵盖应急管理、专职消防队工作,主要承担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核心任务,同时负责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等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3名,其中从事专职消防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消防救援工作,坚持日常体能和技能训练,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从事综合岗位人员1名,主要协助应急、消防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管理等相关工作,实行行政机关正常作息制度。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男性,身高不低于1.6米,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未达到29岁)之间;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文身;
5.从事综合岗位的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类范围限定为: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福利待遇
1.工资由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及其他补贴组成。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正式工资为每月5679元(含个人保险部分)。
2.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3.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准军事化管理,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按规定享受婚丧、护理和年休假(入职当年无年休假)。
4.在职期间,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
5.工作期间单位统一配发执勤服装。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组织、规范实施。工作程序严格遵循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聘用的顺序依次开展。
(一)报名材料
请仔细对照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格审查材料:
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资质或从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2026年芒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现场报名领取)。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址:现场报名,芒市应急管理局(芒市胞波路68号)。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1日至3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除外)。
(三)资格审查及体格筛查
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筛查。
(四)体能测试和文化测试
经资格审查和体格筛查合格后,进行体能测试和文化测试。
1.体能测试。从事专职消防岗位人员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测试标准。
2.文化测试。从事综合岗位人员以闭卷形式测试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等有关知识。
(五)面试
面试人数根据体能和文化测试的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当考生人数未到达面试比例时,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现场提问方式,考查考生综合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从事专职消防岗位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从事综合岗位人员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文化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六)政审
各项测试通过后,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参照公务员国家公职人员政审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
(七)体检
自行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八)录取方法
最终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对录取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宜从事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及其他情况的,依程序予以解聘。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以下人员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或持有消防技能相关资质的人员;
2.具有2年及以上应急管理或消防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综合办公室业务的人员;
3.持有机动车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且无重大交通事故的人员。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若对具体问题存在疑问,请致电芒市应急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市应急管理局董灵莉,联系电话:0692-2120280。
本公告由芒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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