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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

浏览量:52442   作者:  日期:2020/7/9

出台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出台背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要求和国家关于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总体部署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精神将实施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进行衔接并轨纳入国家确定的两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内予以保障不再为被征地农民建立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消除制度碎片化所有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户),全部纳入国家确定的两个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台内予以保障按照原政策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要进行衔接并入实现清零确保全省同步实施

目标任务

按照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目标要求2020基本实现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与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衔接并轨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

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制定认定办法参保缴费补助妥善解决遗留问题保障措施等五个方面其重点内容为

1提出制定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全面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到以人为本全面覆盖稳步推进规范有序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增强被征地农民的获得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

2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2008518日至20181231因未缴纳或缴纳不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未提供土地征收协议导致未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及因个人原因未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障的20201231日前按照规定足额缴纳资金提供齐全相关材料符合条件未办理人员提出申请的按照原政策予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202111日起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资金提供齐全材料提出申请的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属于路西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0实施时被征地且已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照2018年领取的标准给予补助差额

3明确了部门职责资金筹集管理等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先保后征”,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建立风险准备金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检查严肃处理各级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4制定认定办法。《实施方案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文件相关要求按行政规范性审批程序制定我市统一规范的认定操作办法严格认定被征地农民身份和保障对象各乡镇街道组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等部门要全面摸清被征地农民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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