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芒市国家税务局 芒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的公告

浏览量:5973   作者:  日期:2017/3/20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做好《国地税合作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优化和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问题,芒市国家税务局、芒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共建办税服务厅,实行联合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芒市国家税务局 芒市地方税务局成立联合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在芒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芒市大街北段10号)实行联合通办全市范围内所有国税地税业务(车购税征收、普通发票代开、二手房交易、社会保险费在政务大厅),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二、联合办税服务厅从201741日起试运行,芒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芒市大街18号)不再对外办公。在试运行期间各位纳税人若有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向联合办税服务厅反映。

三、联合办税服务厅实行统一导税服务,统一政策咨询,统一自助办税,统一受理纳税人维权,运行前期涉及业务整合、流程优化、网络运行等可能对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

四、联系电话:

芒市国税局2107398  2192157

芒市地税局2125953  2120894

特此公告

                                                         芒市国家税务局   芒市地方税务局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芒市人民政府第三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公示 下一篇:关于严防森林火灾的通告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