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做好《国地税合作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的贯彻落实,优化和整合办税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问题,芒市国家税务局、芒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共建办税服务厅,实行联合办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芒市国家税务局 芒市地方税务局成立联合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在芒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芒市大街北段10号)实行联合通办全市范围内所有国税地税业务(车购税征收、普通发票代开、二手房交易、社会保险费在政务大厅),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二、联合办税服务厅从2017年4月1日起试运行,芒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芒市大街18号)不再对外办公。在试运行期间各位纳税人若有意见与建议,请及时向联合办税服务厅反映。
三、联合办税服务厅实行统一导税服务,统一政策咨询,统一自助办税,统一受理纳税人维权,运行前期涉及业务整合、流程优化、网络运行等可能对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
四、联系电话:
芒市国税局2107398 2192157
芒市地税局2125953 2120894
特此公告
芒市国家税务局 芒市地方税务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