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芒市火车站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根据2020 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 6 条情形之一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的用地,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规定,结合芒市火车站片区站前小镇规划内容,芒市人民政府编制了《芒市火车站片区成片开发建设方案》,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及群众对成片开发方案的意见,现将《芒市火车站片区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火车站片区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用地总规模为 156.8217公顷,其中农用地93.6460公顷,(含耕地面积为 86.6103公顷),建设用地面积62.7322公顷,其他土地0.4435公顷。项目位于芒市风平镇芒赛村民委员会。
二、成片开发的公共利益属性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用地位于芒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火车站枢纽小镇,项目对推进高质量城镇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吸收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降低城市就业压力;有利于带动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成片开发区域合理性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中所有项目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
五、开发利用计划可行性
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投资额度、强度、开发资金有保障;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0年至2021年,分2年进行;采取的节约集约用地措施可行。
六、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2014年修订),待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制定发布实施后,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补足差价。
〔征地安置〕芒市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社保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芒市人民政府计划将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被征地养老保险金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用地批准后,由芒市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的芒市自然资源局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七、耕地占补平衡计划措施
成片开发建设方案用地总规模 156.8217公顷,其中耕地 86.6103公顷(水田 85.5968公顷、旱地 1.0134公顷)。
通过实施芒市2个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可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补充耕地项目名称是:德宏州芒市风平等3个乡镇帕底等9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274.8579公顷,新增耕地46.8645公顷,新增水田158.2563公顷,新增耕地率17.05%;德宏州芒市三台山等2个乡镇出东瓜等2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规模为176.4540 公顷,新增耕地88.6363公顷,新增水田面积86.7738公顷,新增耕地率为50.23%。
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现将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情况予以公示。
特此公示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